杭州市调查取证: 两个人感情不合怎么离婚呢
若两人感情不合欲离婚,可参考以下方式:
1. 协议离婚:双方就子女抚养、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,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,发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》,并将《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与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(联存联联联)》一并存档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,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,经审查符合条件的,予以登记,发给离婚证。
2. 诉讼离婚: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。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,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会判决准予离婚。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,会综合考量诸多因素,如双方感情状况、子女抚养意愿及条件、财产分配等。一般会先进行调解,尽力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或妥善处理纠纷。若调解不成,则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。